本来不想就方方日记的事情再说什么了,因为我也没有认真的读过她的日记。咱这人心软,看不得那么多的苦难。这段时间,不看她的日记,已经看到够多的人间惨剧了,不需要再加菜。
但是,现在却不能不再说几句,因为事态的发展,已经成为一个公共事件,已经涉及公共法制了。
我们知道,法律是保护国家,保护公民的。现在居然就有人公然号召去武汉打方方。或者自己声称要去打方方,还有人贴出一张纸条,声称要对方方文攻武伐。
这已经不是一般的言论问题,而是涉及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人身伤害,按我们法律,已经触及法律。但是,我们看到的是,这些人可以张扬跋扈的招摇过市,视法律为无物。这时,我们不得不问,咱们是不是一个有法律的国家,法律在哪里?
藐视法律,挑战法律,这是直接破坏动摇国家的根基。国家由它的国民组成,以法律体现国家国民的意志。如今法律,刑法,宪法都被视作无物。国家何在?
他们天天在叫爱国,却在破坏这个国家的法律,挑战这个国家的法律,这怎么是爱国?这是动摇国本,必须给给予惩罚,按照法律的意志。
没办法,这不样高,法没设置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