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的第二顺序是 A.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B.兄弟姐妹、外
- 遗产继承的第二顺序是 A.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B.兄弟姐妹、外祖父母、祖父母C.兄弟姐妹、祖父母、外 祖父母
- she exclaimed:"My child.
在没有第一顺序和第=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被抱养者(死者)的遗产继承权,他的亲哥(因抱养关系成立而消除
- 在没有第一顺序和第=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被抱养者(死者)的遗产继承权,他的亲哥(因抱养关系成立而消除一切关系)和他养父这头的堂兄谁更有继承权,急需得到回答谢谢了,
- 抱养关系成立了!亲哥就是亲戚了!
遗产继承顺序
- 儿子,女儿,孙子,孙女,儿媳(未丧偶)中,儿媳在什么位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在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情形的话,儿媳没有继承权。
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部分第二继承人处分了被继承人遗产
- 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部分第二继承人处发绩篡啃诂救磋寻单默分了被继承人遗产,该行为是否侵权,侵害了谁的权利?其他第二继承人该如何救济?
- 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的就不能继承。该行为侵权。向法院起诉要求退回。
家母因交通事故去世,遗产43万左右,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我姥爷,我父亲,我,怎么分配合理?
- 我姥爷79岁是退休老教师,月退休金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三倍,而且还有害筏愤禾莅鼓缝态俯卡四个子女(两儿两女,全是国企职工);我父亲59岁无工作,无经济来源;我有工作,孩子一周岁,因母亲去世无人看孩子,所以老婆辞职在家全职看孩子。请懂的律师帮帮忙,谢谢!
- 这是夫妻共同财产,父亲应该有一半的所有权,余21.5万三人平均继承。这样就是合理的。
遗产(房产)继承,在有顺序继承人的放弃遗产公证书和遗嘱的情况下如何操作?
- 祖父有一套房产,生前已经决定把这套房产给我,立下了自书遗嘱(遗嘱未经过公正),并且我父亲和叔叔(祖父就两个孩子)在我祖父生前就已经签了放弃遗产公证书了,现在祖父去世,在继承房产过户时候还需要什么手续么?遗嘱还需要公正么?是不是需要进行继承人公正呢?请律师明示,谢谢。问题补充:
祖父的自书遗嘱完全符合法律要求,并且按了手印。
- 如果你祖母不在的话 你祖父现在已经去世就没必要公正了,直接按照遗嘱 拿着你祖父的死亡证明、遗嘱 和房产证去房产局申请变更产权人就可以了。
关于《继承法》的问题,继承法第十条说,遗产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十三条说,同一顺序继承
- 关于《继承法》的问题,继承法第十条说,遗产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十三条说,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第二十六条又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那么,夫妻一方离世后,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是应该,A:配偶和所有子女共同分割遗产?还是B:先分出一半给配偶,另一半子女平均分割?还是C:先分出一半给配偶,另一半配偶和所有子女共同分割?
- 你好,答案少个D咯,正确的应该是将共同财产属于配偶的份额分出,剩余份额由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分割。
请教下遗产继承顺序?
- 第一继承人是,父母,子女,配偶,如果父母离异后再婚,在没遗情况下我父亲去世后财产继承人是我和继母,我又去世的话,那么我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是我继母还是生母,或者两者都是?虽然和我父亲离异不属于配偶,但和我之间还是属于子女的吧?
-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继承法》第10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若和继母形成抚养关系(就是她抚养你长大),就和生母亲具有同等的法律继承权没有扶养关系的继母不能继承继子女的遗产。继子女的遗产,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有无继承权利,主要看继父母和继子女间是否存在赡养抚养关系。当继子女还小,与继父母一起生活。继父母尽了抚养教育义务,或者虽然继子女已成年,但是尽到了赡养继父母的义务,当然他们之间就存在赡养抚助关系,这样情况当然具有相互继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