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分明的意思
文/老C
一个社会有法律,也不能缺少道德。但我认为,道德是用来自律的,而不是用来指责他人的。如果社会用道德为标准划分非黑即白,将是人间地狱。
五一节在外旅游,没时间写东西。这篇是节前写的旧稿。看到五一期间胡锡进和沈逸的争执,觉得可以发出来和和稀泥。
1、
前不久,在日本不幸被杀害的女留学生江歌的母亲,在中国法院起诉江歌的室友刘鑫。这个案子,已经不是网络热点,但在网络舆论场上,还是掀起了一点风波。
支持江妈妈的网友,说刘鑫把江歌锁在门外,才是江歌死亡的原因。激进的网友甚至说,陈世峰不是杀人犯,刘鑫才是,或者说两人合谋杀害了江歌。刘鑫是凶手,必须要被绳之以法。
支持刘鑫的网友虽然少,但不是没有。这些网友说江妈妈无理取闹,刘鑫是被冤枉的。激进的网友认为江妈妈偏执、疯狂、造假照片、捐款去向不明等等。
两方网友在微博上唇枪舌剑,争执不休。
中国很多舆情事件,最终都变成了网友之间的骂战。一方是白玉无瑕的好人,那另一方必然是十恶不赦的坏人。一边是黑的,一边是白的。
随着事实的进一步披露,有时候,舆情还会出现反转。比如之前的鲍律师和李星星事件。
2、
媒体舆论都喜欢黑白分明,一方好,另一方坏。这样感情分明的文章容易引发共情成为爆款。
群体大众的情绪也是这样。要么是好人,要么是坏人。“四条腿好,两条腿坏。”是最容易被群体大众理解的逻辑。善良的小白兔被邪恶的大灰狼欺负,马上会让网友们义愤填膺,在朋友圈争相转发,瞬间引爆舆情。
至于事实究竟如何?在汹涌舆情面前,事实的声音微不足道。再说了,同一件事,不同角度看,可能得出完全不同的结果。
但真实世界,是灰色的。大多数问题,都不是这么黑白分明。
以大货车司机与道路监管的博弈为例(这个分析不针对任何个案)
如果我是大货车司机,我肯定痛恨那些让我赚钱变少的政策和设备。
但如果我是高速路的普通驾驶者,为了我的安全,我肯定希望严管超载和疲劳驾驶。看到高速路上大货车疲劳驾驶酿成特大车祸,网友们纷纷呼吁严管治理超载疲劳驾驶货运违规,违规直接吊销驾照。(5月4日,浙江高速一起追尾案六死三伤,死伤直接原因是最后一辆的货车司机未按规定捆扎固定货物,导致自己死亡以及前车5死三伤)
看到大货车司机因为罚款服毒自杀,网友们就呼吁放松监管,不要为了创收罚款,监管要有人情味。
两者都没错,只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为什么网络舆情经常出现反转。就是因为一方在造舆论中,一定把自己描写成白莲花,立牌坊,一点错没有,把对方描绘成恶贯满盈的大魔王。事实真相被揭露后,大概率两方都不是无辜的,都有问题。这样,网友会觉得被欺骗了,舆论就会反噬最初立牌坊的一方。
3、
政治的世界,更是灰色的。政治是门妥协的艺术,搞政治搞黑白分明就完蛋了。
韩信评价项羽:“项王见人恭敬慈爱,言语呕呕,人有疾病,涕泣分食饮。” 别人生病了,会为之落泪,把自己的好吃的分享。看上去是个好人,有妇人之仁。
但项羽在新安,坑杀了已经投降的二十万秦军。
项羽是好人坏人,英雄还是恶魔?一句话难以说清楚。司马迁李清照认为项羽是英雄。但当时的秦人无疑认为项羽是恶魔。政治领袖是无法用好人坏人来形容的。
在选举政治中,为了迎合大众的情绪,表面上政治家都得搞黑白分明,我是完美无瑕高大全的好人,对手就是十恶不赦的坏蛋。
本来政治精英是政治精英,大众是大众。媒体做为中介和隔离层,帮助政治精英引导大众情绪,同时隔离两者,让政治家和民众无法直接对话。但今天,互联网去媒介化,政治家可以运用互联网与大众直接互动。互联网,就像当年希腊罗马的公民大会会场。互联网让代议制民主向希腊罗马的广场式民主回归。
一旦政治精英和大众直接对话,开始相互影响,事情就很容易出问题。理性被情绪所取代。
伯罗奔尼撒战争中的雅典,亚西比德的煽动和民众的狂热情绪,导致了悲剧性的西西里远征和雅典的最终战败。
共和国晚期的罗马,被马克安东尼在凯撒葬礼上的演讲煽动起来的罗马民众,终结了罗马共和国。
究竟凯撒是正义的,还是布鲁图是正义的?政治上大多数问题,都没有一个简单的答案。
政治没有好坏,最终是权衡和取舍。
4、
如果一个世界真的是黑白分明,要么是好人,要么是坏人。好人得到天堂般的待遇,坏人被打翻在地永世不得翻身。
这个世界将会是人间地狱。
因为大部分人,既不是好人,也不是坏人。大部分人做过好事,也做过坏事。把好事挑出来讲,就是好人,把坏事挑出来,就是坏人。
如果一定要把人分成黑白分明的好人坏人,要么就是用一个清晰的标准衡量,比如:
信上帝的是好人,异教徒是坏人
贫下中农是好人,地主富农是坏人
雅利安人是好人,犹太人是坏人
投拜登票的是好人,投特朗普票的是坏人
男人是坏人,女人是好人
A民族的人是坏人,B民族的人是好人。
要么就是由更上一层的权力来判断一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这个更糟糕……
无论是用某个标准来划线,还是用更上一层的力量来判断好人坏人,再把所谓的坏人打翻在地永世不得翻身。这个社会最终都变成人间地狱。
法治社会,没有好人坏人,只有违法的人,和守法的人。违法必须被惩罚,没有违法的人,就不能惩罚他们。
所以回到刘鑫和江歌目前的诉讼,我只能说,让法律去解决吧。道德上,我只能说两方都不是完美无瑕的白莲花。
一个社会有法律,也不能缺少道德。但我认为,道德是用来自律的,而不是用来指责他人的。
更不能以道德为理由,去惩罚他人。法治社会,能惩罚他人的,只有法律。
至于网上互相骂骂,那就继续骂吧,反正网上当大V的,就得挨得起骂。
附带说几句:
上个月,参加了一个关于民营企业的论坛,听了一些关于早期民营企业的段子或故事。听完后,更加感受到中国改革四十年的艰辛和复杂。
录一篇2019年的旧文 民营企业的罗生门。
民营企业的罗生门
1、
最近一年,知名企业资金链断裂,上市公司爆雷,企业家深陷囹圄的新闻时有发生。民营企业家群体哀声一片,抱怨银行对企业的支持不够,惜贷抽贷,导致企业资金断裂。税收社保环保等监管让企业举步维艰。但另一方面,关于企业家群体的负面新闻也起此彼伏。
最近两三年,中国民营企业的经营状况压力大是事实,但这个问题比大家想象的更为复杂,将责任归结为政府、银行、民营企业任何一方都不全面。每方都有每方的立场,每方都按照对自己有利的语言来解释同一个事实。
这里,我举几个虚构的例子,来从不同角度叙述一下民营企业经营中的一些普遍现象。
2、
某上市公司,在15-16年的经济发展期打算建一个新厂,要投资10个亿,投资回收期5-10年。正常情况,企业应该申请一笔10年期,最少5年期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然而,在中国做过企业的都知道,中国的民企申请长期贷款是非常非常困难的。A银行只同意给一笔一年期的流动资金贷款。企业家知道一年期贷款到期肯定还不起,但心想,我要真还不了,银行就是一笔坏账,到时候做借新还旧一年年续期呗。银行也知道企业一年到期还不了,不过心里想,如果企业状态好我就给他续期,不好我就追偿,我既拿到了贷款客户,也最大程度控制了风险。于是,企业就申请了一笔一年期10个亿的贷款来建厂。在中国,短贷长用,用流动资金贷款做固定资产投资是一件极其常见的事情。最近有些上市公司大股东爆仓,就是用了股权质押(一般质押都是短期的,还受股价波动影响)去做非常长期的风险投资。看上去账面有回报,但没有流动性。
这笔贷款第一年到期顺利续了,到了18年,经济不好了,国家要求银行去杠杆。银行于是和这个企业家说,到期不能续贷了,企业家一听急了,我的企业现在肯定还不了,你逼我还就是逼我死呀。银行说不行,到期还钱天经地义,我又没提前找你要,就是按协议到期还款。企业家还不出来,出现逾期。出现逾期后,B银行C银行D银行就追债上门,不管到没到期,都追讨自己的贷款,唯恐出风险。银行和企业的借款合同中,往往有一条,一旦企业出现任何一家银行的任何一次贷款逾期,银行有权提前终止借款合同追讨欠款。这个也挺合理的,企业出现违约,银行当然有权保全自己的资产。在香港借款或者发债券,一般也有这个保护条款。
银行上门逼债,企业还不起了,申请破产吧?不行,当时贷款时,企业老板个人和银行签了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除了大型集团,中国民营企业找银行贷款时,基本都必须签个人无限连带责任。银行的理由很充足,不签这个,你把贷款转移走了,企业直接破产,银行就完蛋了。所以企业破产也不能破产,破产了企业家个人也得卖房卖车,家破人亡。有些聪明的企业家早就把资产转移到海外,这时候拍拍屁股走人,坏账留给银行,员工留给政府。没转移走的企业家就傻眼了。
企业家于是千万百计筹钱。想法卖上市公司的股份?为了保护中小股东,证监会限制控股股东套现,股票卖不让卖。市场听到风声,股价开始持续跌停,于是只能赶紧停牌避风,也不敢复牌。银行起诉上门逼债。于是,地方政府为维稳,开始协调。一家国企出面,零价格收购市值几个亿的上市公司股票,然后免除企业家的无限连带责任。企业家感恩戴德,虽然卖股没赚钱,但个人财产保住了,房子车子都还在,个人剩下的钱也够后半辈子小康生活了。
这个故事听完了。这个企业悲惨命运是谁的错呢:
银行说:我没错,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本来就是一年期贷款,续期是支持你,不续是正常。企业你明明是长期投资,明明知道一年后根本还不了,还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我没告你诈骗不错了。明知还不了钱就不要借嘛。为啥不支持民企?民企违约率就是高呀。我的贷款模型是XXX国际咨询公司做的,民企就是违约率高,有科学依据的。企业家说:我这项目不错,能赚钱,你给我10年期贷款我肯定能还。你给我贷款的时候也知道我要拿来干什么的。到期不续就是逼我到绝路。 国家说:天天骂我加杠杆印钞票负债太高。我现在去杠杆不对呀?我要求银行降杠杆控制金融风险不对呀?银行觉得国企风险小民企风险大要控民企额度不是我的错呀。银行都是上市公司,要为股东负责,我也不能逼银行借款给高风险客户吧。证监会说:防止大股东套现,保护中小股民利益我有错?贾同学套现上百亿,天天我被骂,现在我加强监管不让大股东套现有错?
国企买家说:我本来也不想买,还是政府让我买的。说我巧取豪夺我也冤枉呀。企业快破产了,企业家都快家破人亡了。我是救了他呀。零价格买几个亿市值的股票?都是虚的,他卖得掉吗?
到底是谁的错呢?这就是中国,这就是现实,很多事情不是非黑即白的……归根结底的问题还是在银行贷款方面,国企和民企的待遇不同,银行偏好国企。即使民生这样的民营银行,贷款也偏向国企。但这个问题老实说也不能完全怪银行。看看香港市场的企业债利率、同样规模质量的国企,就是比民企低……
为什么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国企挣扎求存,而现在国企腰缠万贯呢?这就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3、
第二个故事,讲讲资金外逃。
某企业短贷长投导致资金链断裂。然后各路债主们上门追债,企业家说没有钱,无法还债。企业家讲出了很多的悲情的故事,他多么多么努力,然后呢,行业不好,政府收税,银行抽贷,导致他日常经营做不下去。所以实在是无力还款。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随后债主调查中发现了,企业家,在这段过程中转移了上亿的资金去境外,自己也准备抽身跑路。债主们立马急眼了,用了各种黑白两道的手段,把这个企业家扣在了国内,想法让他还债,类似的故事,我们也能听到很多。有人成功跑路了,有人没跑掉,进去了。
为什么企业家要把资金转到国外去?上文说过,几乎所有的民营企业在中国申请银行贷款的时候,企业主都要签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不签银行不给。所以任何一个企业只要你想申请银行贷款,其实你都必须把身家性命,和企业绑在一起。但人有旦夕祸福,天有不测风云。万一你的企业出问题,你的所有的财产,包括你的孩子,你的家庭,全部都会一起被拖入深渊。现在很多银行,不仅企业主要签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企业主的老婆甚至家人,都要一起签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之前有个案例,一家影视公司,还不是银行贷款,只是拿了一笔风险投资。企业家突然猝死,公司垮台。于是投资者就起诉企业家的老婆,要他赔几个亿。
企业破产这种事儿在海外会好很多,海外的企业家有很多方法能保持保留一部分财产,给自己的家人。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并不会导致你的个人财产的损失。很多企业家把一部分资金往国外转移,在开始老实说不一定是有多大的逃避债务的恶意。但他们知道任何一个企业都有好有坏,有波峰有低谷,只有把资金转移到境外,才可能在低谷期一家企业做不下去时,给自己的老婆孩子和家人保留一点财产,让他们还可以继续过比较富裕生活。对于一家重资产高负债的民营企业,任何国内的财产,不管是个人名下还是公司名下,一旦企业垮台,资不抵债时基本都是无法保留的。
表面上很多企业亏损,但实际上是因为很多利润都留存在海外。表面上很多企业资金紧张?实际上也因为很多现金也被转移到了海外了。
为什么银行一定要比民营企业签个人无限连带责任?因为银行知道,中国的民营企业家手里都有很多公司,有大量的关联交易,利润可以在自己控制的不同公司之间,做调动。如果你不签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他怎么保证,这个贷款不会被挪用到其他关联公司,然后借款公司一破产就完全收不回来。
4、
几年前,一个朋友把公司卖掉,退出了某个行业。他说:“这个行业没法做了。他所在的行业是个毛利率非常低的走量的行业,毛利率极低,完全靠大量的交易额赚钱,开始做的还可以。但行业中某些公司发现,可以做一些灰色的事情,赚取正常十倍的毛利率。一开始,他觉得无所谓。你赚你灰色的大钱,我赚我合法的小钱。但是这些做灰色生意的公司很快就发现没人查他们,可以大做特做。于是开始扩张业务,补贴客户。不但不需要客户付钱,反而补贴给客户,尽可能扩大规模。反正赚钱可以靠其他的灰色手段。于是他的公司就发现生意彻底没法做了。只有两个选择,要么也去做非法的业务,获得同样的利润率,一起补贴。要么就认赌服输,退出市场。他的选择是不干了。
几年后,国家终于开始清理这个领域,抓了一批人。但经过之前几年的劣币驱逐良币,这个领域里,不敢做非法灰色事情的,守规矩的公司,因为残酷的竞争,大多倒闭的倒闭,退出的退出了。
5、
中国过去四十年经济的高速发展过程中,在成文法律无法覆盖全部经济行为时,社会自发形成了一些潜规则:短贷长用,民营企业贷款需要签个人无限连带责任,这都是一些潜规则。企业也习惯了在这些潜规则下做生意,他们的决策也是依据这些规则的。在这些潜规则不变的前提下,企业能赚钱能发展。
然而,潜规则不是法律,潜规则是会变的。一旦潜规则改变,依据这些潜规则做的决策就会变成错误的决策,对企业也会造成巨大的阵痛和损失。然而,从长远来看,很多潜规则是必须被改变的。
很难用世人眼中的好坏来评价一个政治家。同样,也不能简单的用好坏的评价企业家。成功的企业家绝对不是善良的小白兔,他们中的大多数非常善于利用潜规则游走在灰色地带。但同时,大多数企业家都还是兢兢业业的经营自己的公司,想把事情做好的。
一个企业家,可以一方面很爱国,努力工作,尽心竭力的为企业拼命工作。但同时另一方面,他的家人也许入了外籍,拥有不少海外资产。这个看似矛盾,但其实也很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