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加班时间规定
《我要准时下班》
当前浏览器不支持播放音乐或语音,请在微信或其他浏览器中播放 人生海海 五月天 – 人生海海 –>
前段时间开播的春季日剧《我要准时下班》在中国火了
这部剧讲述的是
女主角东山在一家互联网公司工作
她的人生信条就是四个大字:准时下班
为了贯彻这一原则
她工作日无论风吹雨打都会铁打不动地18:00准时下班
即使面对领导对于她不加班的做法表示不满的时候
她也能够勇敢地表达出自己不愿意加班的决心
但东山不加班并是不为了偷懒
相反她比别人都努力得多
她可以半天不喝水,只是为了能够高效率的完成工作
她总是能够在下班之前完美地完成当日的工作
同时,对于东山来说,享受生活远比辛苦工作重要的多
在她看来,员工并非为了公司而活
加班,
是每个企业都逃不开的话题
前段时间广泛讨论的“996工作制”也相当于是对加班问题的变相讨论
所谓“996工作制”就是指
九点上班,九点下班,一周工作六天
在对于“996工作制”的讨论过程中,大家的态度分成两种:
一、大部分饱受加班摧残的劳动者+小部分企业家认为
“996工作制”是不应该存在的
企业不能够强制员工加班
二、大部分企业家认为加班是非常有必要的,其中代表人物就是阿里巴巴的创始人——马云
在马云看来,996是一种福报,不为996辩解但向奋斗者致敬
小雷同学认为,其实劳动者们并不是反对996,而是反对付出≠回报的996
就像许多网友说的:我们并非拒绝加班,我们只是拒绝剥削
那么
“996”工作制是否确实是对劳动者的一种剥削呢?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劳动法》对于加班是怎么规定的吧:
因此一般来说,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个小时
一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四个小时
一周至少得有一天休假
法定节假日企业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
996工作制,一天相当于工作12个小时
一周工作时间=72个小时
远远超过了我国法律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
因此若强制员工加班还不进行补偿的话
可以算是一种非法的剥削了
由于过度加班对于劳动者的身心都是一种伤害
法律对于劳动者被动加班的补偿标准也进行了规定:
据此,小雷同学认为
如果企业不得不为了效益选择让员工加班
那么,企业必须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但在我看来,最好的方法是企业对员工指定工作量
督促员工提高工作效率,自觉在上班时间内完成指定工作量
这样比强求员工加班要显得人性化多了
♂
♀
不知道大家对加班这件事怎么看呢?